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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進修基金全面指南:資助詳情、申請條件與課程範圍


James@jobapp 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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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進修基金全面指南

持續進修基金旨在為有意進修的成年人提供教育及培訓資助。符合資格人士於成功完成指定課程(即「基金課程」)後一年內,且在年滿71歲前,可不限次數申請資助,累計上限為20,000港元。當中,首10,000港元資助部分,學員需自行承擔課程費用的20%;其後的10,000港元資助部分,學員則需負擔40%。

若申請人於2019年4月1日前已開立基金帳戶(不論帳戶是否已終止),仍可申請新增的10,000港元資助,以及原有10,000港元資助中尚未使用的餘額(如適用),共付比率與上述安排一致。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所有條件:

  • 為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香港入境權、或在港逗留不受任何條件限制之人士,或持單程證由中國大陸來港定居者;
  • 在所報讀課程開課當日,以及成功完成課程後一年內提交申請時,年齡均須介乎18至70歲(即未滿71歲);
  • 已正式報讀基金課程,並全數繳付學費;
  • 從未就同一課程、學習單元或學分,透過其他公帑或政府資助計劃獲得任何形式的資助。

申請發還款項程序

自2019年4月1日起,首次申請者只需填妥申請表格 [SFO 313 (2020)] 並提交所需文件,即可同步辦理開立基金帳戶及申請發還款項。此表格亦適用於已開戶人士,僅為申請發還款項而提交。


合資格課程範圍

所有於資歷名冊登記之課程均屬合資格,涵蓋以下類別:

  • 以《能力標準說明》為基礎的「能力為本」課程;
  • 以《通用(基礎)能力說明》為基礎的「通用能力為本」課程;
  • 分屬14個學習及培訓範疇的非「能力為本」或非「通用能力為本」課程(註:不包括大學資助委員會資助課程及僱員再培訓局提供之課程)。
持續進修基金學費資助成人教育課程報讀申請資格發還款項能力為本課程通用能力課程資歷名冊共付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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